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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1日电:本市某学校一后勤工人宋某对外以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居,伪造学校校舍拆迁合同,骗取施工方合同保证金9万元,后藏匿。日前在唐山警方协助下,河西警方将宋某抓获归案。现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河西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6年9月的一天,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王老板接到朋友李某电话,称有学校拆迁工程,问王老板愿不愿意接。在随后的详谈中,王老板了解到,原来李某认识的宋某在某事业单位工作,刚刚承揽了四所学校校舍的拆迁工程,正在寻找合作方。次日,宋某先为王老板出示了四份《拆迁合同》以及一些相关文件,并坦言他是通过内部关系,以比较优厚的价格承揽到这些项目,但自己没有施工资质和能力,要将工程转包,他则从中获取差价。王老板心中盘算,总共5万多平方米的拆迁合同即便被宋某加价后,利润空间仍然很大。但对于工程的真实性,王老板还是心存疑虑。见此情形,宋某主动提出带领王老板实地参观拆迁场地。随后,宋某带王老板一行人来到某中学学校内。一路上,宋某与身边师生频频点头问候;查看校舍时,面对王老板提出的问题,宋某都对答如流。王老板决定承揽此项工程,与宋某签订了《拆迁合同》,并于签约当日按照合同约定将25万元的合同履行保证金交给宋某(其中1万元是“好处费”)。 当年9月底,王老板陆续将众多施工机械运至准备拆迁的学校内。此时,宋某称学校内还有学生上课,为了不影响教学秩序,工程开工日期推迟至“十一”期间。开工前日,宋某又说由于校方原因,拆迁工程需要延期。直到11月底,虽王老板几次催促开工,都被宋某以种种理由推托。王老板觉得事有蹊跷,持《拆迁合同》到校方主管部门询问,却被告知这几所学校从未有过任何拆迁计划。得知被骗,王老板找到宋某。宋某见事情败露,分三次退还了16万元后逃逸。公安河西分局经侦支队接报后,迅速对宋某展开调查。原来,宋某(53岁,本市人)并不是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不过是王老板参观的那所学校的后勤工人。2000年,宋某曾因招摇撞骗被劳动教养一年。随即,河西警方对宋某上网追逃。今年5月初,民警获悉宋某在唐山出现,后在唐山警方协助下,将宋某成功抓获。经审讯,宋某对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宋某已被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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