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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打算出售一套位于武侯区肖家河沿街的,由于工作繁忙,他委托了一家名为“高知房产”的中介公司代办产权变更手续。近日,刘先生与高知房产来到成都市公证处,办理了委托书公证。刘先生认为,“公证对委托双方都有好处,可以避免出现纠纷”。

  记者从成都市公证处了解到,在房屋买卖的各项公证中,委托公证做得最多。公证处主要是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或签订的委托合同真实、合法。

  这类公证,尤以房主与中介之间的委托代理售房的公证居多;另一个做得比较多的公证是房款提存公证。也就是说,二手房的买主把房款提存到公证机构,并同房主约定好何时交房、交房现状等细节问题,待这些条件都实现时,房主就可以从公证机构领取房款了。

  成都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每隔几天就会办理一笔“二手房购房款的提存公证”。金丰易居的负责人也表示,这是一种比较安全的钱款交割模式。

  那么,办理了产权证的房子还需要公证吗?哪些房子必须办理公证?近日,成都市房管局的相关负责人就此作出了解释,并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继承和析产协议、委托交易等行为时,一定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公证手续;不过,新买的商品房就不必去办理公证。

  再者,消费者想要进行房屋财产保全,仅仅依靠公证是不够的。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房屋作为特殊商品,与机动车一样实行的是登记备案制:即使双方公证了交易合同,而不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仍不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二手房交易如不过户,房屋产权仍属卖方,如果卖方将房屋抵押,或二次销售,房屋的产权则会发生变化,双方难免要发生纠纷。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买方的利益才能保证。因此,产权证和公证,在必须办理的时候不能马虎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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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清了 房产公证有哪些

  1.继承和析产协议公证

  如果出售的房屋是通过继承或赠与等方式继受得来的,且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就仍未真正获得房屋的产权,不能出售该房屋。消费者只有在将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名字变更为自己的名字后,才能真正拥有房屋的产权。要办理产权变更,必须先办理继承公证,证明继承人的身份和所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后,持继承公证书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另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与继承人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产权共有人,不同意对出售房屋,为妥善解决继承人和共有人的分歧,继承人可以通过办理析产协议公证将房屋划分份额,由继承人购得其他共有人的产权份额,变更产权后进行出售。

2.声明书公证

  根据有关规定,二手房出售要征得共同居住人的书面同意。由于房屋产权和居住使用权可以分离,二手房多为多人共同居住(或落有多人户口)和使用,没人愿意购买带着住户的房屋,“同意书”便是要共同居住人表明他们同意您售房,同时承诺在您售房后他们放弃对该房的居住使用权。如在共同居住人中有产权共有人,还要一并解决该产权共有人对您全权处理其产权份额的委托等等。“同意书”的内容将直接影响到您后面售房合同的内容,如解决不好会因共同居住人的不配合而使您违约。您可以让公证员指导您与共同居住人签署一份完备、严谨的“同意书”,并对“同意书”进行公证,以使您的“同意书”取得法定的证据效力。

3.委托书公证

  委托书公证包括产权共有人对您全权处分其产权份额的授权书公证和您对中介机构的委托协议公证两种。

  4.买卖合同公证和担保合同公证

  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法律意见书和贷款合同审查等服务。

5.提存公证

  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房屋的交付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因为购房合同的签定到产权证的变更须一段时间,交房等不等产权证下来?交了房款,房屋实际使用人(如承租人)不腾房怎么办?如购房人担心房子不能如期腾出而不愿先交出房款,那么配合买卖合同公证,您可以办提存公证,将房款提存公证处。这在法律上视为您已履行了交款义务,售房人可在此基础上按合同实施腾房、交房义务;若双方均按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则公证处会根据双方的指示将房款移交给售房人,否则仍可退还购房者;您出可以在条款中约定:移交房款之日为入住之日,在公证员监督下完成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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