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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赠与过户费】谁动了我的房子

    为了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降温,最近国家连续出台了调控政策,将房屋交易营业税征收范围,从购房2年扩大到5年之内,又规定转让房屋要交纳1%到3%的个人所得税。

    房产新政正式实施的前几天,房产交易大厅里挤满了人,大厅外也排起了长队,在新政实施后的第一天,前一天还人头攒动的交易大厅马上变得冷冷清清。以北京为例,8月1日到7日,二手房交易下降了18.6%,而另一个奇怪的数字却在急剧上升,南京新政实施后,办理房屋赠与的数量比去年同期大涨2.6倍,最高的城市增加了4.7倍。其实,办理房屋赠与数量急剧上升,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以此避税。

    今天我们要讲的是一件发生在天津的卖房怪事。家住天津市河西区的冯女士,前不久在房管局查看自己的卖房档案时,竟然发现自己已经“因病死亡”,档案里面不仅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而且还有自己签名的遗嘱。一个大活人好好的怎么会变成死人呢?我们的记者前往天津进行了调查。

    房产中介玩起了“大变活人”

    经过多次联系,当事人冯女士最终同意在一个公园里和记者见面,并接受记者的采访。看到身体健康的冯女士,记者怎么也无法把她和一个已经死亡的人联系起来,冯女士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发生后,她的正常生活都受到了影响,她不希望面对记者的镜头。

    天津市民冯女士:“这一个多月来,这件事把我折腾的吃不好,睡不好,精神恍惚。”

    今年51岁的冯女士在一家银行工作,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然而从今年6月份开始,这种平静的生活突然被打破了,6月26日,她到天津市河西区房管局档案室,查看自己的房屋过户手续,意外的发现,在她的房屋产权变更档案里,竟然有她的死亡证明和遗嘱。

    冯女士:“当时看到这个脑袋都气炸了,我一个活生生的好人,竟然变成了死人。”

    得到这个消息,冯女士一家都十分气愤。第二天一早,冯女士的家人再次来到河西区房管局,房管局的人员向他们转述了死亡证明和遗嘱的详细内容。

    冯女士亲属杜先生:“死亡证明是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开出的,她的死亡原因是呼吸衰竭。”

    杜先生告诉我们,遗嘱上不仅有冯女士的签名,还有她的手印。内容就更离奇了,一个比冯女士小不了几岁的王女士成了继承人,本来陌生的两人也成了表姐妹关系。

    杜先生:“由于冯女士长期患病,王女士一直悉心照料,然后冯女士决定,事后把这房子送给王女士。”

    好好的人被说成死人,房子也被无偿赠送给一个陌生人,面对这样的死亡证明和遗嘱,冯女士一家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杜先生:“我嫂子每天就活生生在我们身边,我不知道在档案里她就变成了一个死亡多时的人,它给家里整个生活带来的冲击非常大,家里每天的生活秩序都打乱了。”

    明明是活着的人,在房管局的档案里,却变成了死人,明明是自己家的房子,却被无偿送给了一个陌生人,冯女士一家也搞不懂,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怎么就发生在他们身上了。其实,事情还要从今年年初冯女士卖房子开始说起。

    “巧”变70万

    2002年,冯女士在天津市云水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二居室的商品房,尽管2004年,她就拿到了房子的房产证,但是由于这里距离自己上班的地方太远,冯女士就一直住在市区的旧房子里,这套118平方米的二居室,就成了堆放杂物的地方。

    杜先生:“2006年年初,他们准备出售这套房。”

    参照周围房子的价格,冯女士觉得自己这套118平方米的两居室最少也能卖70万元,于是她按照70万元的价格,在几家中介公司进行了登记,3月中旬,一家叫北洋未来的中介公司找到了冯女士。

    杜先生:“他主动找到我们,说他可以帮助我们联系买房的人。”

    在经过两次看房之后,一个姓张的夫妇看中了这套房子。4月1日,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一起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子的净价格为7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3万元由买房人承担,签订合同的当天,冯女士就把自己的房产证交给了中介公司。

    杜先生:“三方约定在整个买卖的手续办完之后三日内,由中介公司把房款交到我们手里,然后我们给买房人腾房。”

    4月18日,买房人张先生把70万房款付给了北洋未来公司,这样买卖双方的房产证、房款都齐了,就等着三方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了。4月21日,三方一起来到河西区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就在这个时候,买房人张先生得知,办理过户手续所交纳的费用接近7万元。

    张先生夫妇:“多了将近4万元钱,多那个钱我再买新房都有了,我们就想退钱,跟小白(中介)商量,我们退钱不做了。”

    原来按照去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个人购买住房不到两年转手交易的,要全额交纳营业税和附加税费。冯女士的这套房子,拿到房产证的时间还不到两年,需要交纳5.55%的营业税、3%的契税和0.5%印花税,再加上登记费、手续费,过户所需的费用接近7万元,而当初北洋未来公司给张先生承诺的过户手续费用是不到3万元。

    就在这个时候,买房人张先生的一个朋友提出建议,双方可以采取赠与的方式进行交易,因为按照房屋赠与的规定,可以免交5.55%的营业税。

    杜先生:“我们当时就当场拒绝了,张先生就说,如果这样他这房子可以不买了。”

    由于在过户手续费用上存在分歧,两家人不欢而散,眼看就要成交的买卖就要失去,中介公司开始给两家人做起了工作。

    张先生妻子王女士:“6月27日通知就还维持那样,我们想办法。”

    北洋未来公司同意只收取3万元的过户费,并给张先生写下了一张收条。

    杜先生:“到5月初中介公司给我们打来电话说,他们工作做通了,一切没有问题。”

    5月10日,三方再次来到了河西区房管局,当场签订了天津市房管局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之后,冯女士夫妇和张先生夫妇先后离开了房管局,只留下了北洋未来公司的人员在办理过户手续。6月7日,也就是一个月以后,张先生夫妇顺利拿到了房产证,然而冯女士的房款却没有按时拿到。

    杜先生:“我们就连续给中介公司打电话。”

    然而此时的北洋未来公司却一拖再拖,从6月10日推到12日,又从12日推到14日,6月14日一早,准备去取房款的冯女士,又接到了他们的电话。

    杜先生:“给我们打电话说,别来了,来了也没有用,这钱我们给花了,公司账上只有3万元钱。”

    房产中介的承诺价值70万元?

    冯女士卖房子,本来是一笔再平常不过的房屋交易,但是在北洋未来公司手里却变的一波三折,作为房屋中介公司,北洋未来怎么敢拿着别人的房款,说花了就花了呢?这件蹊跷的事情,与冯女士房屋过户档案中的死亡证明和遗嘱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的记者继续到北洋未来公司进行了调查。

    当记者来到位于天津市和平区电台道的北洋未来公司时,发现左边门上的大牌子已经换成了先锋地产,但是在办公室里,记者仍能看到北洋未来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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