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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永武高速公路在江西省武宁县境内发生一起10辆货车集体冲岗事件,这是江西目前查获的最大一起高速公路冲岗逃费违法行为。武宁县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10名冲岗逃费者实行逮捕,这在江西还是首次。

  6月4日凌晨4时41分,10辆大货车来到了永武高速公路武宁县境内的澧溪收费站,面对着收费站工作人员示意停车的手势,不仅没有减速,反而加速冲了过来。收费站的挡车器与栏杆均被冲断。武宁警方迅速派出民警追堵冲岗车辆,最终在修水县警方的支援下,警方在修水三都镇堵截了4辆冲卡货车。经初步调查,这4辆货车存在多次冲卡逃费记录。

  “目前涉案的10辆货车情况,警方均已查清。”武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聂学银说,案发时每辆货车有2个司机,还有一辆小车在冲卡前带路探风,一共21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抓捕归案,“其中10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正式批捕,其余11人也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经查,此次冲岗逃费的10辆大货车均为从广东江门运稀土至修水县的车辆。从广东省进入江西省界上高速公路前,嫌疑人张某、边某等人就商定到下高速时冲岗逃费。冲岗前,10辆货车集结在服务区一起商量冲卡的事,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冲岗的顺序。

  “10辆大货车平均每辆应缴费7000元左右,此次冲岗是为了省掉七八万元。”永武高速澧溪收费站副站长甘国明说,从去年9月18日该收费站启用至今,已经有70起小轿车、大货车冲岗的事件发生,但这次是最严重的一次。据悉,仅今年第1季度,在江西省冲岗逃费车辆超过一万辆,估计逃费金额超过1000万元。

  江西省先前对于冲岗逃费行为,处罚只是要求车主补缴通行费以及加收两倍的通行费,最多就是公安机关对当事司机进行行政拘留。聂学银说:“对于冲岗者而言,因为巨大的利益以及被抓的概率比较小,这两种处罚措施,震慑力都不够大。此次,我们借鉴的是浙江、云南等省市的规定,即偷逃通行费2000元就构成诈骗罪。”

  聂学银提出,由于法律的不明确,对冲岗逃费行为的界定比较模糊,缺乏专门的法律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公安部门因无具体的执法依据或者依据模糊,导致出现各地因为对法律的理解不同而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这需要上级部门尤其是立法机关给予明确。“我们希望法律专家提供更好的参考意见,同时更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可以统一规范,方便我们基层执法部门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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